茂县

 

 

 

 

工作职责 

 

    2011年7月,中共茂县县委群众工作局更名为中共茂县县委群众工作部,与茂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,列入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,内设办公室、办信股、督查督办股、复查复核股、政策法规股5个股(室)。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茂县群众工作中心。单位主要负责:1.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督导《信访条例》贯彻执行和群众诉求事项的协调解决,交办、转办、移送各类信访事项,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;2.负责领导包案、下访,领导接待日、信访听证会等联系工作的协调和组织;3.负责信访工作专项救助资金的调配和使用;4.负责承担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;5.对损害群众利益和信访事项解决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,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;6.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直接调查,协调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;7.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,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;8.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,向党委推荐使用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;9.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领导班子

 

局 长:赵子强  主持群众工作部(信访局)全面工作。

 

副局长:王翠娥     主要分管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副局长:   主要分管办信股、督查督办、群众工作中心 

 

 

 

群众工作中心主任肖久林 分管群众工作中心、办信股、督查督办股工作

 

  [办公地点]     茂县凤仪镇羌兴大道123号(德惠超市二楼)

  [公开电话]     0837--7428200

  [邮政编码]     623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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